自戀症
看了一則新聞,寫著不婚族得了自戀症,尤其是現在的五六年級女生。
抱著不婚主義的女性愈來愈多,但高雄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楊屏生指出,不婚主義有可能是「自戀性人格障礙症」作祟使然。這類人因其成長環境有缺憾,常不自覺地美化自己的條件,並期盼能藉由婚姻改變人生,以致尋覓不到「理想對象」。最後在灰心之餘,成了不婚主義者。楊屏生說,他看過不少非常排斥婚姻的五、六年級女生,她們不是不願與異性交往,就是在與異性來往後,不會投入感情,使得雙方無法繼續深交;這類的女生常會自稱是不婚主義者。〈取自聯合報報導〉
看完真叫人哭笑不得……原來我應該要去看精神科?然後告訴自己「別自戀了妳並沒有那麼好」,降低自己的擇偶標準去找個賺得比我少,長得又醜的男人來結婚,順便替他把信用卡債還掉,再幫他繳房貸跟車貸,替他生幾個小孩,然後要懷著樂觀開朗的心去帶小孩。〈這樣病不會更嚴重嗎?〉
不不……我不應該這麼悲觀!可能也會有男人已經有房子了,或許他可能長得不醜,而且他可能沒有在外頭欠債,他甚至可能賺得比我多,然後他的錢還夠小孩的生活費,搞不好我還可以請保母跟管家,而且就算我什麼都不會既任性又自私我老公還是會一樣愛我,我儘管就趴著啃米躺著喝果汁,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即可。我應該要抱持著開朗樂觀的心態去迎接婚姻生活!?我還沒天真至此,老娘昨天才花了兩萬五去做了脈衝光,目前我正大方的處於「超級自戀期」!不過我並不反對這樣的論調,或許真的有很多人都如此,至少我有時候也是這樣想的,萬念俱灰的時候尤其嚴重。
請注意「萬念俱灰」這個名詞。
我當然知道我沒那麼好,賺得又沒有殷琪多!身材又沒有凱莉米洛好!我只是不確定我愛的這個人會跟我一樣的愛我而已,光是「喜歡」不足以構成婚姻的充分理由,即使「愛」這種東西可能不存在,但是我不結婚總行了吧!我不冒這個險,這樣就算得了某種人格障礙病症我也認了,我很清楚我現在的環境已經養成了我的某種性格缺憾,我的生活態度跟隨著我的經濟能力起飛,我就算不結婚也有不錯的生活品質,反而我要是結了婚或是生了小孩,我的生活品質會因此而降低,這都是一種「不得已」啊!
我承認,我也接受我有人格障礙,這樣……沒招惹到任何人吧?除非你喜歡把不婚的女子妖魔化,那我也不介意囉!
反正妖女或魔女通常都長得很漂亮……^__^
對了!我去做脈衝光的時候還遇見了一位以美貌聞名的女明星,我是覺得以她的年紀沒化任何妝看起來這樣算不錯,我希望我到她那年紀的時候也可以那樣,甚至希望可以比她好些。
我並不是自戀,但是我對我的美麗付出了很多努力,這不算是為了某個男人,因為我發現我朋友甚至沒有注意到我有什麼改變……唉!所以你別以為女人做了什麼都是為了男人,基本上男人不會注意到我的雀斑沒了,只會一臉懷疑的問:以前有嗎?〈你到底是瞎了?還是認錯人了?〉
如果你想問我脈衝光的療效如何,我會告訴你那對心理上的治療會比生理上的好上一百倍,至少我做完以後覺得很爽!醫生還跟我說我皮膚很好,但我想大概是醫生看過太多慘況了,而且八成是在安慰我,或許我不太長痘子但是我從小就有雀斑,但我認為真正皮膚好的人連雀斑都不應該出現才對!〈這絕對無關於我個人太過吹毛求疵!〉
反正我是傾向把看精神科的費用花在皮膚科上,至於外科……我想想爽爽就好,目前我實在沒膽去動刀在自己身上,也許等我過了三十歲以後我會認真考慮去動點手術吧?現在我還沒有那種勇氣。但我能「樂觀」的確定,就算我活到三十五歲我應該還是美女一枚!
而且我會繼續努力的賺錢,繼續這麼自戀下去。(2003/10)
不過我現在好想去整形喔……抽眼袋之類的,我真的老了。(2004/01)